歡迎訪問《別有病》網站

bybcn
別有病首頁>>網評>> 事件>> 12歲少年因疫苗致高位截癱獲償70萬

12歲少年因疫苗致高位截癱獲償70萬

byb.cn
[事件] 作者 :byb.cn 日期:2016-12-4 00:01

    【byb.cn 】(來源:中青報)本報訊(中國青年報·中青在線記者 盧義杰)在法院判決撤銷136萬元補償補助之后,因接種疫苗致癱的新疆霍城縣12歲少年小喆(化名)12月1日獲償70萬元。該補償由疫苗生產商浙江衛(wèi)信生物醫(yī)藥有限公司支付。根據協(xié)議,霍城縣衛(wèi)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還將于2017年2月9日之前再支付小喆50萬元補償。


  今年2月16日,本報刊發(fā)報道《惡魔選中的家庭》,披露2012年剛8歲的小喆接種腮腺炎疫苗后患上急性脊髓炎,導致高位截癱,新疆醫(yī)學會鑒定稱“不能排除異常反應”。由于生活困難,補償補助成為小喆一家唯一的希望。


  2014年3月,霍城縣衛(wèi)生局對疫苗生產商作出處理決定,小喆可獲償殘疾生活補助費25萬元,醫(yī)療費用憑據支付、傷殘用具憑醫(yī)療機構的證明計算。小喆家不服,向法院起訴,2015年7月,霍城縣法院一審判決小喆獲補償補助136萬元。

  但是,該判決2016年1月被新疆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撤銷,理由是《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》規(guī)定,受種方可以請求接種單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(wèi)生主管部門處理,并且應當給予一次性補償,而小喆發(fā)生疫苗異常反應的事實已由霍城縣衛(wèi)生局確認,補償應由該局處理,故不屬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圍。


  受訪法學學者對此認為,霍城縣衛(wèi)生局針對補償作出的處理決定,并非行政處罰,不影響法院受理民事案件,只不過,判決要考慮已經支付過的那部分補償。

  補償補助撤銷后,中國青年報·中青在線記者今年1月曾隨小喆的父親王紅軍前往霍城縣衛(wèi)生局。該局代理人及醫(yī)政科負責人當時建議,該局愿意提供王紅軍向法院申訴的經費,而如果想在衛(wèi)生局解決,補償補助依舊是25萬元殘疾生活補助費及醫(yī)療費用等的那份處理決定,若不同意,可進行行政復議。王紅軍并未同意這些方案。


  王紅軍告訴記者,經過反復溝通,今年11月9日,霍城縣衛(wèi)計委、浙江衛(wèi)信生物醫(yī)藥有限公司與其達成協(xié)議,小喆共獲償120萬元,其中疫苗生產商在2016年11月30日前付清70萬元,霍城縣衛(wèi)計委在2017年2月9日前付清50萬元。


  “小孩還和以前一樣,現(xiàn)在常年臥床不起,病情沒有好轉,要繼續(xù)治病、護理。但不管怎樣我都會努力照顧好他,盡我最大努力去給他治療?!蓖跫t軍說,第一筆補償收到得稍晚了些,12月1日中午,他的銀行賬號收到了類別為“人道”的70萬元補償,“此外,我還要先把欠別人的大約50萬元還了。政府的補償要到明年2月給,如果一拖再拖,受害的家庭無疑相當于再次受傷害?!?br />
搜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