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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上網19小時猝死網吧判賠6.8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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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事件] 作者 :byb.cn 日期:2015-7-21 00:01

    【byb.cn 】(來源:揚子晚報)據《揚子晚報》報道,江蘇徐州37歲男子朱某在一家網吧上網19個小時,實在太累了就到沙發(fā)上休息。


  兩天后,網吧工作人員發(fā)現不對勁就報了警,經醫(yī)務人員檢查朱某已經死亡。朱某的母親張某認為網吧沒盡到服務中的安全保障義務,索賠喪葬費、死亡賠償金等68萬余元。徐州市鼓樓區(qū)法院經審理認為,網吧疏于提醒,違反了服務合同中的附隨義務,應承擔1/10的違約責任,裁定賠償6.8萬余元。


  朱某喜歡網游,經常泡網吧,靠賣一些裝備和游戲幣賺錢。去年4月29日晚7點多,朱某又到一家網吧上網并玩起《夢幻西游》,前后上網19個小時,后來感到實在太累了,就在4月30日下午兩點多倒在沙發(fā)上休息。5月2日上午7點多,網吧工作人員發(fā)現朱某還沒醒來,怎么喊也喊不醒,覺得不對勁,立即報警。120救護車到達后,醫(yī)務人員檢查發(fā)現朱某已經死亡。后經當地公安機關司法鑒定,推斷朱某的死亡時間是5月2日,死亡原因是呼吸心跳驟停。

  失去兒子的張某痛苦萬分,認為兒子與網吧之間存在服務合同關系,網吧有保障消費者在接受服務過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的義務,但對方疏于關注、照顧消費者,更違反《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(yè)場所管理條例》第22條的規(guī)定,應承擔合同責任,所以將網吧告到法院并索賠。

  徐州鼓樓法院經公開審理認為,朱某雖然是心臟病發(fā)作死亡,但在他長時間上網的情況下,網吧也疏于提醒、通知,沒有盡到提醒、通知義務,并不能完全排除長時間上網游戲與死亡存在誘因關系,網吧違反了服務合同中的附隨義務。而附隨義務是誠實信用原則的體現,在《合同法》中,誠信義務不是法律對當事人行為的一般性號召,而是要求當事人必須履行的強行性規(guī)則,要求當事人根據合同具體情況、交易習慣等善意地行使權力,履行相應的注意義務。

  故此,最終法院依法裁定,網吧承擔10%的違約責任,賠償原告6.8萬余元。宣判后,雙方沒有上訴,日前該判決已經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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